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咪蒙注销,大快人心?有人不乐意了:民意在剥夺她说话的权利!

普法君 南海普法 2022-10-12


新年伊始,

还没重新出发,

有人便自裁了。

号称新媒体营销大咖,

善于煲毒鸡汤的咪蒙,

竟把自己“毒死”了。


(咪蒙公众号图片)


咪蒙是何许人也?可以说,这是一个人的笔名,是一个公众号,是一个团队,甚至是一家公司。2015年,咪蒙凭借《致贱人:我凭什么要帮你》、《致low逼:不是我太高调,而是你玻璃心》两篇文章圈粉无数(单篇阅读超过300万),并靠着尖锐犀利的文风风风火火打开公众号市场,迅速成为鸡汤届的女王。


有报道称,彼时咪蒙微信公众号粉丝超过1000万、日活超过300万,单篇阅读量基本10万+。



不得不说,

看到这样的数据,

普法君也自愧不如,

深感普法之路任重道远啊!


 

都说人怕出名猪怕壮,

高流量的同时也意味着更多的质疑。

没有限度的嘚瑟和自我膨胀,

总是立于危墙之下。



1月29日,咪蒙团队一篇《一个出身寒门的状元之死》在朋友圈刷了屏。文章描述了一个出身底层、毫无背景和社会资源的高考状元,大学时艰难求学,毕业后拼命打拼,最后却依然突破不了阶层,不幸患病去世的凄婉故事。


文章爆裂式传播,但随后却被曝内容纯属虚构!这种“写实”故事赚足了读者的同情心,同时欺骗了读者。于是以该文为引爆点,咪蒙所传达的“毒鸡汤”文化被痛批,诸如伪女权言论泛滥、过度贩卖焦虑等观点引发了各界的指责,也受到了惩罚——


2月1日,咪蒙团队宣布咪蒙公众号停更2个月、咪蒙微博永久关闭。


2月21日,咪蒙微信公众号显示,该账号已注销。随后,多个自媒体平台也陆续宣布,永久关闭“咪蒙”“才华有限青年”账号。


甚至,

凤凰网发文:

永久关闭“咪蒙”等大风号,不得转世!



于是,一批鼓吹“封杀”咪蒙的人顿时觉得大快人心!一批觉得好像有什么不对劲却又说不出所以然的继续吃瓜。但是也有这么一波人——


不是说言论自由吗?

不是说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吗?

不是说“不同意你的观点,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”吗?

怎么就需要停更呢?

怎么就需要关闭呢?

怎么就需要自己注销账号呢?



光写个文章就关了一家火热的微信号?

这到底是为什么?

于是这些网友就不愿意了——



首先,言论自由确实是我国《宪法》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。


我国《宪法》规定,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的自由。公民对于政治和社会的各项问题,有通过语言方式表达其思想的自由。这个自由,从法律上讲,其生命力在于法律所明文禁止之外的言行,公民们均可去做。

 

但是,我国《宪法》也还规定了,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,不得损害国家的、社会的、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。换句话说,言论自由是有法律限制的、相对的自由,公民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言论自由权。



那么,以丧文化、毒鸡汤,贩卖焦虑等文化著称的咪蒙,它发布的这些文章是否侵害了国家、社会或是集体的利益呢?

 

咪蒙的文章看似没有侵犯到特定的集体或是个体的利益,也似乎未曾有过新闻报道说,咪蒙的文章对谁造成了侵害。但是,文化的传播,对人是有潜移默化影响的。当人们长期被一种负面的文化灌输、被一种“不健康行为”进行诱导,久而久之会不自觉地进行模仿,进而会变成更有普遍意义的社会行为。


举个简单的例子:当你从小身边就充斥着“金钱至上”这一观念时,你不“拜金”则几乎很难了。

 

说到底,

这些丧文化、毒鸡汤,

到底违法了哪些法律呢?

 

我国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第十五条就有着明文的规定,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:

(一)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
(二)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
(三)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
(四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
(五)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
(六)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
(七)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
(八)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
(九)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
 

如果深扒咪蒙的历史,我们会发现,咪蒙的文章除去广告以外,几乎把这些条款都触犯了一遍,或是打着各种擦边球。

 


咪蒙的文化产出导向,违背了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;

咪蒙的造假文章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;

咪蒙的“嫖娼简史”等系列文章,散布淫秽、色情信息;

……

如此看来,咪蒙被封杀,似乎并不“冤枉”啊!

 


普法君认为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咪蒙这一自媒体也不例外。咪蒙作为公众聚焦点,其每一篇文章与观点都会受到极大的关注,一个自媒体正是在对责任的承担中,才体现出其社会价值,只有勇于承担责任、传递正能量的自媒体,才会被公众们所喜爱与追捧。


像咪蒙这一类煽动群众情绪、博眼球、传播不良价值观的自媒体被封,出现“喜大普奔”之景象便不奇怪了。


正如《光明日报》评论所言:这是一个创业光荣的时代。我们当然希望自媒体行业欣欣向荣,甚至形成强大的文化产业,对社会文明进步输出积极而又强大的推动力。但这一切都要有个前提:法律是底线、行业标准和规范是基础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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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|南海普法微信编辑小组

   法智融媒·法治文化传播师团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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